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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办理!利率上浮!事关秦皇岛人的公积金

秦皇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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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6月30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业务办理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6月30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6月30日全天停办所有柜面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账户转移等业务,7月1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含网厅、微信、手机APP)将暂停所有对外服务,7月2日恢复对外服务。

三、各缴存单位仔细核查未办结业务,请于2021年6月29日17点前办结全部在途业务。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利率上浮的通知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四条“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国家试点审计问题进行对照整改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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