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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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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告知书

自我市全面启动2025年老旧营运货运车报废更新工作以来,已累计发放补贴资格2520个,但通过热线咨询和企业座谈了解,尚有部分车主和业户未领取到补贴资格,为保障车主业户应享尽享补贴政策,定于5月21日8点30分一次性发放补贴资格5670个,请广大车主业户密切关注小程序并及时申领。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运〔2025〕52号)要求,通过发放补贴资格的方式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申请人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申领补贴资格,申领成功后按要求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信息。

2、每个补贴资格申领成功后只有30天使用期限,逾期作废,建议车主业户准备齐全补贴申领材料后再领取补贴资格,并及时提交申请材料,以便快速完成审核程序。

3、补贴资格只是开启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权限,不具有其他意义,我局将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已发放补贴资格到期情况及时发放。

4、车辆所有人对提交的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材料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不符合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的人员不得申领补贴资格券,以免扰乱沧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正常秩序。

6、补贴资格不具有任何附加价值,劝告广大运输业户不要进行补贴资格交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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