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布近期热点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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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在石家庄购买房产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自2024年11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0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1.对于申请人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合并计算;2.对于曾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3.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合并计算。)3、家庭实有房产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4、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5、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6、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03、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遵循认房不认贷的原则,以中心联网核查及《承诺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相关内容综合认定。1、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2、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3、对离婚一年内的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房的,视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4、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 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04、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是法定节假日,还正常扣款吗?
借款人还款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05、贷款结清后手续如何办理?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到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部门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