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人 关于跨省异地长期备案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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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障医保异地结算服务,方便参保人顺利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结合《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要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主要面向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长期在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申请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线上(“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线下(医保经办窗口)方式办理,并按政策要求提交相应认定材料。为避免备案失效,已通过承诺制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请按照时限要求补齐备案材料,确保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备案认定材料
0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1.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0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新申请办理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含村委会)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先行办理,并自办理之日起7个月内补充居住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逾期未补充的,此前办理的备案自动失效。
0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
特别提示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6个月后,参保人可以通过原渠道取消本地备案记录。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或门诊自费结算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补办备案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可按参保地规定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零星报销或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补充材料注意事项
(已备案人员)
0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请在2026年9月20日前补齐对应有效认定材料。逾期未补充的,此前办理的备案自动失效。
0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请在2026年9月20日前补充提交居住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含村委会)出具的受理凭证先行办理,并自办理之日起7个月内补充居住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逾期未补充的,此前办理的备案自动失效。
03补充材料途径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进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页面,查看需要上传材料的备案记录,点击“补充材料“进入补充材料页面,上传相应的备案材料,点击[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成功后,待医保经办审核即可。
您有任何医保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0310-7012345(人工+智能)医保咨询专线,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邯郸医保